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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12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打造中医药医学高峰,建设中医药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
(一)强化中医药服务龙头牵引。加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完善全省中医药发展规划布局。强化中医药服务顶层设计,支持省级中医医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医学中心和医疗中心。
(二)构筑中医药服务骨干支撑。强化以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以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医医院强院建设。健全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到2025年,9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各市至少设置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三)推进中医药服务网络覆盖。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加快推进市级中医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支持省级中医医院与各地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形成高层次合作关系,鼓励组建中医药专科联盟。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有序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二、发挥独特作用,提升服务效能
(四)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服务水平。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多主体联合攻关,优化诊疗方案,推广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疗效。完善中医药临床评估机制,遴选推广名老中医“百医百方”,推行中医综合服务,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到2025年,推广5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五)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内容,培育推广20项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促进形成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体系。家庭医生团队均要开展中医药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食药两用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到2025年,全省公民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六)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康复医疗机构、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康复服务链和区域康复服务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完善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到2025年,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七)强化中医药疫病防治功能。发挥中医药疫病防治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疫病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建设省级疫病中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设中医医院疫病中心(基地)、疫病病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均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支持建设国家、省、市三级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
(八)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重,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诊治,支持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联合共建中西医临床协同基地,完善中西医联合诊治制度。中西医结合医疗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到2025年,探索形成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治技术。
三、强化创新引领,夯实发展基础
(九)提高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培养特点,调整优化高等院校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加快融入新医科建设布局,强化中医药与理科、工科、文科等交叉融合,改革完善中西医结合教育。提升高等院校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支持全国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按规适度扩大中医药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十)培育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和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支持中医药人才纳入省“万人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优化中医药人才梯队结构。支持名中医开展师承教育,将中医药工匠纳入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进中医药传统技能代际传承。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能力。
(十一)建设高能级中医药创新平台。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建立多学科融合、多主体协同的中医药创新平台,布局一批国家中医药循证医学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支持省实验室开展中医药科研,加快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科创园区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特色中医药科研机构。支持医研校企一体化创新,共建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
(十二)加强中医药科研攻关。组织力量开展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推进中医药与现代科学技术深度融合。在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中布局中医药科技与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专项,围绕重大疑难疾病、罕见疾病、重大传染病等开展中医药协同攻关研究。鼓励中药煎制装备和工艺革新。推进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技术创新,多方位开展珍稀濒危中药材繁育技术、浙产道地中药材品质等研究,系统揭示药性特征及影响因素。加大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新药研发及推广应用力度。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制度。在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中设立中医药组,加强对中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的遴选。到2025年,实施15至20项中医药重大研发项目,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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