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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光电

[国内中医药传承] 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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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20: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内容,明确各级中医医院的治未病中长期发展目标,培育推广20项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体现到诊疗服务全过程,围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特点优化科室设置、诊疗流程和诊疗行为,探索行之有效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服务与临床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大众体育健身深度融合。加快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体系,实现家庭医生团队中医服务全覆盖。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


专栏16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1.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全面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医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中心)建设,完成30家医院治未病科室(中心)建设。
2.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100%建有规范化的治未病科(中心),培育推广20项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医康复中心和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建设,强化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服务供给,夯实中医药康复服务基础。发挥中医康复特色优势,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教育、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随访等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鼓励其它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改善中医药康复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17  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行动
1.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行动。依托现有资源,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康复中心,使其成为中医药康复医疗中心、人才培养中心、技术推广中心、科学研究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20个以上的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中医科、综合医院康复科,开展中医医院康复能力和康复医院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建设。
2.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行动。在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专项,培养一批中医康复人才。面向基层医疗服务人员开展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培训5000人,突出中医康复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人员中医康复技能和水平。
3.中医康复示范标准建设行动。开展中医康复临床服务技术和方法研究,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病和伤残以及运动损伤等,梳理优化相关中医康复技术和方案,开展临床规范化研究并推广应用。制定20项以上中医康复单元相关疾病或功能障碍的技术规范、临床指南、康复服务技术包等,满足中医康复临床实践的指导需求。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推进社会办中医高质量发展。把中医药作为社会办医的优先领域,加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品质。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骨伤、肛肠等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妇科、儿科、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医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完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基层开办中医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聘请其在相应岗位执业。


(二)着力构建现代中药产业体系

聚焦产业化方向,大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质效,补齐中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促进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融通,突出中药产业富民,因地制宜、分区分块布局发展中药材产业,做大做强道地药材产业基地和中药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切实打响“浙产中药”品牌。

品质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加强中药材原产地(种源、种质)、地理标志和品牌保护,依托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种质库和保护圃。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以及中药材替代品研究开发利用,选育一批道地中药材和优势药材新品种。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争取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深化“公司+基地+农户”订单生产模式,推广“规模+特色+林旅”三产融合发展模式。推广粮药轮作、林间套种模式,加强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认定和管理,倡导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林下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稳定中药材优势产区重点县(市、区)种植规模,强化分区分类指导农户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稳步扩大规范化种植面积。加强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道地药园”建设和中药材特色强镇培育,支持有条件、有资源的地方重点引进有影响力的企业,扩大中药材产地化加工规模,推动特色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

专栏18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1.道地药园。以六大中药谷为重点区域,突出“道地性”,建设一批高品质“道地药园”、GAP基地、“三无一全”基地等。到2025年,建有省级道地园示范基地100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0个、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50个。
2.中药材特色强镇。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中药材特色强镇建设,深挖特色中药材优势和品种潜力,推进优势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加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以标准化、品牌化进一步提高中药材附加值。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药监局、省林业局)

做强做优中药产业链。大力发展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配方颗粒,加快推进中药材加工设备、高端智能中药特色装备等领域发展,鼓励区域性中药煎煮配送、质量检测等中心建设,拉长做宽产业链。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等金融手段,多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中药产业基地,在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中医药产业项目合理布局,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中药产业平台,加快推进中医药领域“新星”产业集群建设,争取国家中医药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布局。开展现代中药企业梯队培育工程,支持中药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集团化、平台化发展,打造一批中医药产业“链主型”企业,引育一批中药高新企业、中医药高端设备制造企业。推进道地药材、中药饮片规模化、一体化加工,推广“共享车间”试点,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到2025年,形成3-5项智能化中药单元生产技术,3-5个中药绿色、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实施“浙产中药”品牌培育行动,持续擦亮国药品牌,开展“浙产名药”产品评选,打造一批中药领域“拳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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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20: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栏20  中药企业梯队培育工程
1.培育超十亿级中药龙头企业。实施中医药领域“凤凰行动”“雄鹰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中医药龙头企业,积极招引全球领军型医药企业,支持在浙江设立中医药领域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到 2025年,培育超十亿级中药龙头企业达到20家左右。
2.壮大高成长性中药企业。搭建高成长性企业对接平台,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应用领域紧密合作,引导中药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协作,推动一批中药新产品的研发、试验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发展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开展中药领域“雏鹰行动”,培育一批中药领域“隐形冠军”。
3.打造数字化中药企业。依托医药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中药工厂智能化试点示范;推广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中药材中药饮片加工“共享车间”试点;鼓励各地加大对医药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省经信厅)


专栏21 “浙产中药”品牌培育行动
加大“品字标浙江制造”“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赋能,推进“新浙八味”区域性公共品牌的注册和保护,创建一批以浙产优势特色药材为主要原料、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及保健产品;滚动开展中药品牌产品推荐,培育认定一批高品质的“浙产名药”,巩固和扩大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省经信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

构建中药现代流通体系。加强中药材产销平台对接,围绕特色市场及重要集散地提升,加快建设集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推动磐安“浙八味”特产市场打造中药产业现代市场和流通交易平台,支持举办中国(磐安)中药材交易博览会、中国浙西(千岛湖)中药材交易博览会等交易活动。创新“互联网+道地药材+基地农户”新模式,提升道地药材现代流通力。到2025年,培育一批中医药贸易骨干企业,建设一批现代中药物流仓储中心。

强化中药质量安全保障。严把药材质量关,研究建立全过程全周期的中药质量管控体系,打造“浙产中药”全程追溯管理数字平台,提升全省中药整体质量控制水平。加快林下道地中药材溯源体系建设及林下道地药材基地的培育。推动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中药材原料,支持中药企业积极参与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等产品标准制定完善。探索实施“种好药、创好药、制好药、用好药”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规范激励政策,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中药动态价格调整机制,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现有检验机构、研究院所和生产企业的中药材检验检测能力。


(三)着力创新“中医药+”跨界融合体系

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数字化改革赋能,推动中医药向健康食品、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伸,促进中药材种植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富农增收,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

中医药+互联网健康服务。实施“浙里中医”“互联网+”工程,依托浙江“健康云”,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医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及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覆盖全省、优质资源可及的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进智慧中医院建设,实现中医医疗流程再造和服务迭代升级,推广“智慧药房”。鼓励互联网中医医院、掌上中医医院等建设,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推动中医药融入未来社区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探索线上会诊中心和线下医疗机构相结合、基层医生与名中医对接、5G+数字中医等中医医疗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中医药电商,提升传统中医药在数字时代的竞争力。


专栏 22  “浙里中医”“互联网+”工程
1.建设“浙里中医”“互联网+”平台。依托浙江“健康云”,形成覆盖全省、优质资源可及的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患者提供中医领域在线咨询、网上复诊、家庭医师网上签约等服务。推行“服务+监管”一体化,通过数据接入对提供互联网中医诊疗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管。
2.中医医院智慧化建设试点。加快建设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医远程会诊、智能辅助诊断、AI 辅助中药开方、中医医用机器人等智慧应用的基础支撑,推进中医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及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3.建设“智慧药房”。打造中药房智能绿色无纸化信息系统,改造配药取药等一系列流程,运用二维码智能管理,实现质量可追溯,创新传统中药房模式,提高中药师的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的取药等待时间。“十四五”时期,实施100个“智慧药房”建设项目。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信息化系统支撑,重点建设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中医分级诊疗管理系统、基层中医药服务“云平台”等内容。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健康食品。培育壮大中医药健康食品产业,以满足疲劳缓解、睡眠促进、体重控制、四时养生、女性周期调节与儿童发育等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重点,开展保健品、食疗产品和功能性化妆品等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研发。积极弘扬药膳文化,发挥药膳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开发药汤养生、民族药膳、食药物质功能食品等药膳产品,持续开展“浙江省十大药膳”评选活动,鼓励各地结合“百县千碗”推介活动,因地制宜打响特色药膳品牌。

中医药+健康养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总结推广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经验,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建设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整合中医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丽水、衢州等地发展以中医药和畲医药为特色的康养产业,建设面向多层次健康养老需求的中医药康养小镇和养老社区,打造长三角旅居康养目的地。

中医药+休闲旅游。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业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我省“森林康养”的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复合中医养生、康复、休闲、科普等功能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培育一批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强化体医融合,积极推动中医药休闲健身发展,加大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传统健身项目推广力度。以诗路文化带建设为契机,整合串连大运河、钱塘江、浙东唐诗之路、瓯江沿线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名医馆、中药企业、中药市场、中医药博物馆、研学教育基地等,打造中医药文化主题精品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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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20: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药+乡村振兴。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和26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将中药材种植作为促进农民增收重点产业,因地制宜推进“浙八味”“新浙八味”等道地药材以及畲药等民族药种植,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和多元化增值。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打造农村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平台载体,延伸中药材种植产业链,打造一批农村中药产业发展集聚区、重点县和乡镇,同时,以中药材种植带动乡村旅游等同步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富农增收。


专栏23  中医药特色街区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建设行动
1.提升中医药特色街区。全面推进杭州五柳巷、杭州拱墅区桥西、杭州河坊街、宁波药行街、温州南塘、金华胜利街-古子城等中医药特色街区发展,推进兰溪药皇庙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融合发展街区。(牵头单位:各相关设区市政府)
2.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深化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省中医药健康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增强示范基地发展后劲,大力推动旅游与中医药文化养生产业融合发展。“十四五”时期,培育认定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40家,争取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1-2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四)着力构筑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聚力传承创新,深挖中医药精华,强化中西医科技协同攻关,高水平打造多学科融合、多资源共享的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协同高效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助推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

加快探索中医药现代化实践新路径。聚焦中医理论创新、服务体系重塑、适宜技术更新、诊疗阵地前移、中药制剂研发、人才队伍培养、现代中药产业拓展等领域,探索实践中医药现代化发展路径,在健康中国建设、生命科学发展中释放具有新时代特征的中医药新优势。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推广研究,提升中医药原创理论和原创科技的活力和竞争力。深入研究中医药在标准化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中医数字化改革与发展。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新体系,加快中医核心病机理论的现代诠释与创新,强化中医药传统诊疗方法与现代诊疗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一批基于循证和科学评价的重大疾病的新疗法、新方案,提升中医疗效。

强化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中医药领域研究融入全省“双尖双领”计划,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体系。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全面继承经典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强化循证医学研究。加大中医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围绕重大疑难疾病、罕见疾病、重大传染病等,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疾病病机、诊疗规律、防治技术等攻关研究。围绕中药材新品种选育、道地药材评价及品质研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真实世界研究、中药质量控制、中药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研发等重点领域,设立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到2025年,全省实施20项中医药重大研发项目,力争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


专栏24  中医药科研创新专项行动
1.重大疑难疾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药防治研究。围绕重大疑难疾病、罕见疾病、重大传染病等,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疾病病机、诊疗规律、防治技术等领域研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中药药物及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专项。聚焦中医优势病种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等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器械、中药制药设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应用体系建设研究专项。全面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研究,开展经典名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专利成果转化机制研究。(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科创平台,强化中医药与系统生物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跨学科研究。构建中医药科研平台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高水平建设国家级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临床研究机构等科创载体。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紧密合作,谋划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分院。加强浙江省名中医研究院建设。支持“医研校企”共建中医药领域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中医药研究。


专栏25  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
1.建设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合作,争取院士工作站落户,全面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十四五”时期,建设10个以上中医药重点实验室、3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重点省级中医药科研平台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打造中医药研发转化平台。做强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支持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科创园区高水平打造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区域中医药研究与转化中心,谋划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分院。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平台,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中医药大学衢州研究生院、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学院丽水研究院建设。(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
3.加强中医药企业科研平台建设。支持中医药企业科研水平提升,重点推进“医研校企”共建一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加强中医药长三角研究院建设。在嘉兴市打造教学科研临床融合、区域上下联动、中西医协同相结合的,集产、学、研、医于一体的中医药发展平台。(牵头单位:嘉兴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推动中医药产品创新。加大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新药研发及推广应用,鼓励开展中药经典名方及中药二次开发研究,研制具有竞争力的名方名药。加强对民间经典名方的搜集整理,做好科学循证,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强中药院内制剂开发利用,制定扶持政策,加速研发一批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特色创新中药。加强新食品原料及食药物质产品开发与应用。

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聚焦中医药产业链重点,遴选并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中医药产业链协同创新转化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提升磐安中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各地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中医药科技市场,遴选优秀科技成果,加快中医药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打造中医药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平台。完善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科研评价体系,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的管理制度,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推动一批中医药科技成果应用和产出。推动中医药创新药物、中医药医疗器械在浙江注册批件并投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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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2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着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引育体系

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立足中医药教学特色,聚焦关键环节,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全面优化中医药人才教育体系,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承教育,全面推进中医医学人才培养量质齐升,打造一支梯度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高水准发展一流中医药教育。稳步扩大中医药专业人才招生规模,全面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优化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以中医药课程为主、先中后西的专业课程设置,大幅提高中医经典课程比重,增设中医疫病课程,以提升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为主线,完善中医药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医学院校中医药课程教学,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全面推进中医和中药学科建设,争创国家一流学科,将浙江中医药大学打造成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支持温州医科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中医药二级学院(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中医药专业建设。扩大中医药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和中医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全科医生培养模式,试点开展九年制中医药本硕博贯通和中西医结合培养。加强新医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药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一流教材。加强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培训模式,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健全完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专栏26   一流中医药教育提升工程
1.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双一流”大学。加强中医医学教育建设,强化中医药与理科、工科、文科等交叉融合,按照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加大省部局共建力度,争创中医和中药领域“双一流”建设学科。(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2.实施中医药学科建设行动。加强全省医学院校中医药学科建设,鼓励设置中医药专业的高校积极参加相关专业认证,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设置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等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学类专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省级中医药线上一流课程,编写推广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3.实施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能力建设行动。围绕中医药人才培养需求,全面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到2025年,打造3-5个左右省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争取入围1-2个国家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4.实施卓越中医师教育培养计划2.0。加强德医双修的高素质中医人才培养,传承创新中医药教育,着力培养大批卓越中医学人才。到2025年,建设10个中医药一流专业、100门中医药一流课程和10个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中医药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维度打造医德高能力强的中医药教师队伍,全面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多渠道引进一批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培育一流中医药学科团队,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和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加强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继续开展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生命健康专项遴选和省国医名师、省名中医选拔,将中医药专技人才纳入生命健康专项遴选范围。联动中医药院校、浙江省名中医研究院、高水平中医医院等,建立中医药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注重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和传承人选拔和培养,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优先推荐中医药人才申报浙江省“万人计划”。到2025年,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岐黄学者5-7名,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岐黄使者”30名以上。健全中医药师资培养培训体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师承教育模式,增加师承教育项目,推动“老带新、老育新”,做好传承导师的遴选、传承弟子的录用、传承模式的设计、传承效果的考核,科学衔接学位教育体系。加强名中医人才梯队建设,推进省、市、县名中医评选机制改革,建设名中医工作室。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建设。建立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的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强化中医药师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过程管理,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实施中医药工匠纳入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建设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推进中医药传统技能代际传承。加强中医康养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中医+”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

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力度,实施中医全科医师倍增计划。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吸引和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保障的长效激励机制。依托中医药院校和中医医院,通过专科专病进修、专题研修等多种途径,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建立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和临床实践丰富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探索试点基层中医药人才订单培养模式,采取县招县用省补方式,面向基层培养乡土型、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模式。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以师承方式培养基层实用型人才。


专栏  27  杏林工程
1.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批具有深厚中医药理论基础和学术经验、较高的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掌握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持续深化“杏林工程”,力争培育中医药领域的杰出人才20名、领军人才40名和拔尖人才1000名,创建省级以上名中医工作室100个。
2.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建设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3个,滚动实施中医医师和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每年培训中医医师、中医全科医师(含转岗)分别达700名、200名。
3.基层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滚动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项目,每年选派200名基层中医全科医生、骨干人才进修学习,每年培养中医药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六)着力完善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开放发展体系

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统筹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文化传播和贸易,全力打造“浙派中医”文化品牌,提升浙江中医药服务国际影响力。

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研究。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和传承,积极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开展数字化、影像化项目记录研究。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鼓励各地整合利用现有博物馆资源展示中医药传统文化,支持各类民间中医药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梳理浙江中医药发展源流与脉络,整理医学文献古籍,编撰“浙派中医”系列丛书,建设省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支持中医药文化研究机构建设与发展,创建高水平的中医药文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浙派中医研究平台,开展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研究。


专栏8  中医药文化活态传承行动
组织实施一批中医药活态传承项目,推进“浙派中医”流派学术研究传承,推进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整理和诊疗技术模式传承,开展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保护。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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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2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化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持续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全省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支持中医药文化馆、宣传教育基地、文化科普协会等建设,建立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机构、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加快建设中医药文化网上传播阵地,紧抓短视频宣传、直播推广等新应用风口,加强中医药相关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中医药文化领域的应用,推进中医药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虚拟化、可视化、互动化发展。加强中医药相关文创产品、文化礼品、生活用品、影视作品等衍生产品开发,加快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


专栏9  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
1.开展“浙派中医”宣讲活动。依托“浙派中医”讲师团和论坛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开设媒体栏目,宣传展现“浙派中医”源远流长、学派纷呈的历史底蕴,推动守正出新、厚德仁术的文化内涵建设。
2.宣传当代“浙派中医”代表。全面融入“最美浙江人”宣传我省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名中医以及其他优秀医师的医德医风、学术思想。
3.编撰“浙派中医”系列文化丛书。梳理浙江中医药发展源流与脉络,整理医学文献古籍,出版“浙派中医”历代文献精华、名医学术精华、流派世家研究精华、浙江中医药文化等丛书,全面展现浙江中医药学术与文化成就。
4.打造中医药文化精品。组织、拍摄反映浙江中医药历史文化与当代发展风貌的纪录片、宣传片。办好中医药专题栏目,深化中医药文化大讲堂建设。鼓励创作以“浙派中医”发展历史为背景的小说、影视剧。
5.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和方法,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推进中医药进校园,修订《中医药与健康》小学教材。推进中医药进农村文化礼堂,丰富农村文化礼堂内容载体。遴选中医药科普文化巡讲专家20名。建设30个中医药文化知识角。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社科联)

推动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长三角中医药发展协作机制,立足浙江中医药优势和特色,强化顶层设计,提高政策协同,促进理念融合、资源整合、标准耦合,促进要素流通、信息互通、产业贯通,聚焦中医药服务模式、中医药产业发展、中药质量监管等方面,协同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深化中医药教育、文化、科研、医疗服务、产业等领域合作,共同促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利用世界健康大会、世界中医药互联网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大型活动平台,组织中医药专题论坛、展览等,支持衢州等地承办好第七届中国中医科学大会、世界针灸康养大会等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主题盛会,结合杭州亚运会启动“中医药与世界”大型展示宣传活动。加快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促进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中医药,在境外文化和旅游推广活动中叠加中医药文化交流的功能,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走出去”步伐。在援外医疗中进一步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构建多层次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外国留学生来我省学习中医药专业。


专栏30  中医药文化重大平台
1.建设一批中医药博物馆。鼓励各地整合利用现有博物馆资源展示中医药传统文化,支持各类民间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和发展。
2.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加强中医药文化相关学科和中医药文化研究机构建设与发展,打造高水平的中医药文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3.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推广基地,到2025年培育认定6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积极争创1-2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
4.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组织。鼓励建立各级各类中医药科普基地、科普协会等机构与组织,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提升中医药的公众知晓度。
5.实施一批传统医药类(畲医药)非遗保护项目。支持建立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机构,加强浙江省中医药(畲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立项、保护与传承,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中医药古籍保护和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建设省中医药古籍保护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建立完善中医药贸易促进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制定促进我省中医药贸易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依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中医院等高校、医院、机构建立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支持布局全球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心。适应疫情下国际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大力推动网上中医药服务出口,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出口质量和附加值。鼓励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中医药研究,支持在海外建设中医药中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展会平台建设,创新“中医药云展”新模式。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


(七)着力构建整体智治的中医药治理体系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快完善中医药法规,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发展政策举措、管理体系、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构建整体智治的中医药治理体系。

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制订中医药条例。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深化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激发公立中医医院发展活力,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在政策范围内设立国际医疗部,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充分体现中医药临床价值、中医特色服务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分级定价政策,及时将患者广泛接受、功能疗效明显、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完善中医医保政策,推进中医药疗效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加快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中药研发和注册服务能力,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中医药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优化中药制剂注册、备案和调剂使用管理,完善中成药上市后变更备案和再注册审评审批制度。规划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鼓励各地在服务模式、合作办医、产业发展、科研创新、制度创新、综合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强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等智库建设,推进中医药综合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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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5 2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构建中医药标准规范体系。完善浙产中药材种植技术标准体系、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支持研究制定浙产道地药材的国际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和道地指数标准等。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安全、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标准,完善中成药再评价。推进地方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完善标准审评和评估机制,建立地方药品标准数字管理系统,制修订不少于20个临床常用的地方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地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医疗卫生单位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职称评审机制,在卫生职称评聘过程中向中医药人才适当倾斜,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名老中医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在各级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完善中医药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制度,推进中药炮制工、药物制剂工等中医药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加大中医药技能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在各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中医药项目,支持更多优秀青年中医药技能人才通过比赛脱颖而出。加强处方、秘方、诊疗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中单设中医药组,加强中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的遴选。

完善中医药智治监管和评价机制。依托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打造中医药共享服务、精密智控的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深化全产业链监管,建立省级中药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涵盖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研究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指数,探索多维度评价市县区域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健康浙江一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构建中医药绩效考核体系。


专栏31  中医药重大改革与政策
1.制定出台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重点包括《关于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浙江省中医药服务进出口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牵头)、《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省林业局牵头)、《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省经信厅牵头)、《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医保局牵头)等。
2.修订《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结合《中国药典》修订新变化,匹配全省中医临床发展、饮片加工业实际需求,开展《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修订工作。(牵头单位:省药监局)
3.改革完善浙江省中药材标准管理体系。健全省级药材标准管理体系,成立审评专家库并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相关职责,完善地方药材标准工作机制。深挖我省丰富的药材资源宝库,及时将新品种收入省中药材标准;实施“浙八味”和“新浙八味”等传统道地药材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完善和提升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工、质量控制、使用等标准,制定可区分药材道地性的标准以及配套数字化标准。“十四五”期间,以中国药典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等形式,主导起草10个以上高水平浙产道地药材标准。(牵头单位:省药监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4.建立健全浙江省地方标准物质管理体系。建立浙江省地方标准物质管理体系,成立中药标准物质管理专家委员会,并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相关职责,开展标准物质研发制备、标定、审核、批准、发放、特性量值稳定性考察等工作。(牵头单位:省药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发展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中医药管理运作机制,各设区市、县(市、区)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备人员力量。

(二)健全要素保障。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医药机构布局优化和资源配置,合理高效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列入规划且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重大产业项目,优先推荐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区域内新增床位数优先用于发展中医医疗机构。健全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强化中医药科研经费投入保障。鼓励地方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医药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健康产业投资机构发展,推动中医药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鼓励各级政府依法合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推动中药材种植等农业保险的扩面增量,探索开发中医药治疗安全等健康商业保险产品。

(三)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中医药统计制度,加快形成科学、统一的中医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监测评价制度,实行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系统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美德,引领全省中医药工作者悬壶济世、治病救人,切实维护中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采取“多形式、多内容、多途径”措施做深做实中医药文化宣传,积极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和健康生活理念。积极宣传中医药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营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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