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三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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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1: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5. 关于进口食品保质期应如何标示?

  答:保质期取决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条件、包装材料、储运过程等多种因素,由企业根据产品特性和自身水平确定,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保证。但进口食品在国内分装后所形成的最终销售单元的保质期不应超过原进口食品的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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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1: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6. 保质期计算的起点如何确定?

  答:按照GB 7718—2011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者可以自主决定以具体时间的形式或固定时间段的方式标示保质期,但保质期应与生产日期具有对应关系。可以生产日期为保质期计算起点,或以生产日期第二天为保质期计算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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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1: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茶叶是否能免于标示保质期

7. 某些茶叶是否能免于标示保质期?

  答:茶叶作为一类种类繁多的食品产品,具有多种特定的品质,茶叶在贮存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利于保持品质的变化。生产者应根据原料来源、加工工艺、流通过程和消费习惯确定适当的期限为保质期。因此未将茶叶纳入可以免于标示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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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2: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标准·生产者、经销者、产地相关问题


1.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各自”怎么理解?标签上如何标示?采用什么引导词?

  答: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可以是集团公司,也可以是子公司。为明确标示的主体,需要有引导词,引导词应使用标准4.1.6条款规定的用语。可以使用生产商、经销商等不易引起误解的用语。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生产商”“制造商”等。
  “分装”也是一种常见的生产形式,包含在4.1.6.2条款界定的范围内,在标示分装者的名称、地址等信息时,应按该要求执行。必要时,除“生产者”“经销者”的信息外,还可标示“分装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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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2: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的理解

2. 如何理解“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

  答:GB 7718—2011中第4.1.6.3条款所规定的“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为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名称,也包括包装或灌装地,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国家或地区名称。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应当如实准确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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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标准·执行标准和质量等级相关...



1. 标准中的质量(品质)等级的定义是什么?

        答:如果某产品执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应按照要求标示质量(品质)等级。如果某食品执行的企业标准中未规定质量等级的,不需要标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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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2. 已经发布但尚未实施的标准,是否可以作为产品执行标准?是否可以在标签上标示?

  答:鼓励企业尽快实行已经发布但尚未实施的标准,其是否在标签上标示可由企业自主决定,有文件明确说明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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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2: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品执行国家标准,又执行企业标准的标示

3. 对于产品执行国家标准,又执行企业标准时,是否可以同时标示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的标准代号?是否可以标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答:标示哪个标准的标准代号,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但必须保证产品符合标注标准的所有要求。建议尽量不标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准代号,以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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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7: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口预包装食品质量等级的标示

4. 进口预包装食品质量等级应如何标示?

  答: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首先遵循GB 7718—2011中3.8.2条款关于中文与外文标签内容一一对应的要求;当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质量规格与我国已有的该类食品某一质量等级规定相符合时,可标注该对应质量等级;当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质量规格不能与我国已有的该类食品任一质量等级规定相匹配时,无须强行标注我国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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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7: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标准·致敏物质相关问题

(八)致敏物质相关问题

    1. 精炼大豆油或花生油是否为致敏物质?中国未规定的致敏物质在标签上标注是否违规?


      答:GB 7718—2011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一致,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大豆及大豆制品、花生及花生制品均被纳入。GB 7718—2011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对于八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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