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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熏浴(含足疗)] 熏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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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作用和适应范围
中药熏蒸的适应症比较广,适用于各类亚健康状态和病前状态人群,根据配药的不同来对相应的状态和病症进行干预和治疗。

2. 注意事项
(1)施行熏蒸疗法,应时刻注意防止烫伤,各种用具宜牢固稳妥,热源应当合理,药不应接触皮肤;
(2)应用熏蒸床时,要注意汗出过多,防止站立时虚脱跌倒;
(3)小儿及智能低下、年老体弱者不宜用本疗法;儿童熏蒸时应有专人陪护;
(4)熏蒸浴具要注意消毒。

3. 操作方法
3.1 中药配备
熏蒸处方中药按照配方配齐后打粉;
3.2 物品准备
配备相关中药粉末、熏蒸治疗仪 1 台、大毛巾 1 条、一次性衣服 1 套、冬天备暖炉 1台、拖鞋 1 双、血压计 1 台、温开水备用。
3.3 熏蒸操作:
(1)核对医嘱,嘱患者取下各种饰物和通讯工具,记录血压、心率、呼吸;
(2)加热水入熏蒸仪内,加药,接通电源,待熏蒸仪有蒸汽冒出,表示可以开始工作;
(3)嘱患者更换一次性衣服,取平卧位,调节熏蒸的温度为 38-41℃,设置熏蒸的时间约为 30 分钟,调节室温,并教会病人使用呼叫仪;
(4)熏蒸过程中,观察患者的反应,了解患者感受,若感到不适,应立刻停止;
(5)熏蒸完毕,用大毛巾抹干体表,更好衣服;
(6)嘱患者熏蒸完毕适当饮水,以不渴为度;
(7)记录患者熏蒸过程的不良反应,熏蒸结束后记录血压、心率、呼吸。
3.4 疗程
每天一次,每次治疗约 30 分钟,一般 6 次一个疗程。或按医师处方的要求确定疗程。

4. 禁忌症
(1)重症高血压、心脏病、急性脑血管意外、急慢性心功能不全、重度贫血、动脉硬化症等患者禁用;
(2)饭前饭后半小时内、饥饿、过度疲劳禁用;
(3)妇女妊娠及月经期禁用;
(4)急性传染病禁用;
(5)有开放性创口、感染性病灶、年龄过大或体质特别虚弱的人不宜;
(6)对药物过敏者禁用。

5 施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1)若熏蒸过程中,出现大汗淋漓,头晕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并给予温开水或糖水补充水分,并予充分休息。
(2)若熏蒸温度过高烫伤皮肤,应立即停止治疗,常规消毒,并用无菌敷料覆盖。



:本文出自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发布《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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