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用和适应范围 以保健为目的,中医理论为指导,可用于亚健康人群调理,具有行气活血、强筋健骨、养颜润肤、祛风止痒等功效。
2.注意事项 (1)饭前 30min、饭后 1h 内,醉酒、过饥、过饱、过渴、极度疲劳等状态下不宜药浴; (2)药浴频度不宜过高,每周不宜超过 3 次; (3)药浴后不宜立即站起; (4)选用辛温发汗类药物和经常药浴者,宜适当减少药浴时间; (5)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皮肤病患者慎用; (7)结核、骨髓炎患者不宜药浴。
3.操作方法 (1)施术前准备 ①药物选择:宜选用植物类药,部分情况可选用动物类药和矿石类药。 ②剂型选择:可选用药浴散剂和液剂。 ③药量:药浴散剂单次用量不宜低于 150g,药浴液剂单次用量宜不低于 700ml。 ④储存:药浴散剂和液剂宜置于阴凉干燥处。 (2)施术方法 1)调水 ①用水要求:宜选用自来水、纯净水或泉水,应符合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②水温:38-45℃,如属于特殊体质或患有疾病者宜选择与之适应的温度。 ③水量:浸洗法,水量宜为洗浴容器的 2/3.淋洗法,水量宜不低于 4000ml。擦洗法,水量宜不低于 300ml。 2)加药 将制备好的药袋或药浴液调入洗浴用水中。 3)入浴 受术者宜清洗受术部位后,使受术部位的一部分慢慢接触药浴液。 4)洗浴 浸洗、淋洗、擦洗身体,或选择其中任意二者进行洗浴。时间宜在 20-40min 以内,以头面部微微汗出为宜。 5)出浴 用 38-45℃的清水冲洗身体 1-3 遍,以洗掉身体上残留的药浴液为度。用柔软浴巾将起身体擦干。 (3)施术后处理 1)适量饮水、休息,避免受风寒。 2)清洁和消毒药浴后的浴室和器具。
4. 禁忌 (1)皮肤有溃破或创口者,局部禁用; (2)对药浴液皮肤过敏者; (3)出凝血功能障碍患者; (4)严重的肺系疾病患者; (5)妊娠期和月经期。
5.施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1)若药浴过程中,出现皮肤瘙痒,红疹等,应马上停止药浴,并用清水清洗后常规消毒。 (2)若药浴过程中,出现头晕不适等,应马上停止药浴,并适当休息,予温开水或糖水补充水分。
注:本文出自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发布《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