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事项内容及相关单位。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专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自治区药监局)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自治区药监局)
4.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置“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申报入口,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对“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二、重点任务
(一)简化申请材料。整合经营主体申请开办无人药品超市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专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等4个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附件1)、一张申请表格(附件2),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市场主体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3),强化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对开办无人药品超市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
(三)积极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制定技术对接标准规范,推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等部门的相关事项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双向对接工作,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全面推进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工作。
(二)加强部门间协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统筹协调制定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数据技术标准,形成技术规范,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电子证照归集和数据共享支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自治区药监局负责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专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要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专业化发展,强化窗口人员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开办无人药品超市“一件事”工作指引,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总结有效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动态跟踪机制,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成熟做法、有效措施,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让申请人获得更大、更多办理便利。
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诸葛萍,0771-5530653
自治区药品监管局 廖 云,0771-5573503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纪涵量,0771-5595630
自治区数据局 贾明宇,0771-611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