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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的违规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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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22: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7号)

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茗燕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御信堂芦荟蛇油膏1批次一般护肤类产品,河南库拉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荟美东方库拉索芦荟蚕丝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江苏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西藏、江苏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附件: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0年9月27日

QQ图片2020102222441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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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2 22: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5号)

      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北京御奇日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之酸营养炫彩系列久益彩染焗油膏棕色等5批次染发类产品,明可丽亚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1批次防晒类产品,广州乐芙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颜多多肽逆龄水光隐形面膜等2批次面膜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广东、福建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安徽、西藏、山西省(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附件: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0年9月25日

不合格化妆品1

不合格化妆品1


不合格化妆品2

不合格化妆品2


不合格化妆品3

不合格化妆品3


不合格化妆品4

不合格化妆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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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2 23: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35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6号)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广东、上海、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宣邑染发膏(自然黑)等31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1批次防晒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安珂羽思活能净痘液1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安娜贝拉海藻补水面膜等2批次面膜类产品为假冒产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5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0年9月2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66号通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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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9: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1年 第100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出品商上海浅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中云(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才木始活性炭海藻精华泥膜,标示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美人金银花爽身粉,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上述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2批次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2月9日


2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包装规格
标示批号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1
才木始活性炭海藻精华泥膜
制造商:中云(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商:上海浅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商: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西渡工业区扶港路1555号10幢1楼,出品商: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558号4幢1381室
晋江市梅岭万顺佳化妆品店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晋江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一楼1023A、1023B
80g
BJC26C1A
/
20230312
上海
沪G妆网备字2019014630
沪妆20160070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9mg/kg
2
白美人金银花爽身粉
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十一社沙路顶工业区1号楼3楼
上海好药师卫众药店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91号
125g
2006021
20200602
保质期:三年,限期使用日期:20230601
广东
粤G妆网备字2017008356
粤妆20160711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4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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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12: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1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7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品牌运营商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童泰七草修护霜等14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湖南、江苏、福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14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docx (24.48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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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2: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52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CALMANY清透持妆防晒隔离乳等4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山西省、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 (268.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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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2: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50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亚麻棕色)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 (278.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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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8 19: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2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63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冰韵冰爽防晒喷雾SPF50等2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2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x (351.99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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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8 19: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58号)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共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4批次环孢素软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装量差异。
  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抗菌消炎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清瘟解毒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竹沥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和仁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信健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民生堂中药研制有限公司、甘肃康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8批次红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血藤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2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一、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二、装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三、微生物限度系对非直接进入人体内环境的药物制剂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分为计数检查和控制菌检查两部分。
    四、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五、pH值是氢离子浓度指数,作为酸碱程度的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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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8 19: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58号通告附件: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本帖最后由 驱动 于 2024-12-28 19:56 编辑
驱动 发表于 2024-12-28 19:47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共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 ...

附件1
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药品
   
名称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标示生产企业
批号
规格
抽样环节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
   
结论
不符合
   
规定项目
检验机构
环孢素软胶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09
50mg
经营单位
安徽天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3882009
不符合规定
[性状]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30202
江西众诚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检查](装量差异)
20230203
枣庄市百信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205
迪沙药业集团山东迪沙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209
湖北智勇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214
浙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317
湖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性状]
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321
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323
湖南和美德成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326
武汉哈瑞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403
广东东健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411
广东开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性状]
20230322
经营单位(互联网)
赣州市鸿盛回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园裕景店(拼多多平台李瑾辰大药房旗舰店)
  
[性状]
20230304
使用单位
平邑县中医医院
[性状]
抗菌消炎胶囊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501
每粒装0.25g
生产单位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8542008
不符合规定
[检查](微生物限度)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清瘟解毒丸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230104
每丸重9g
生产单位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鲜竹沥
/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221207
30ml
经营单位
江西富汇安药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77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检查](pH值)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瓜蒌
/
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
220701
中药饮片
经营单位
吉林省诚泰医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红花
/
山西和仁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23100121
中药饮片
生产单位
山西和仁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31102
中药饮片
生产单位
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230901
中药饮片
使用单位
宁远县中医医院
/
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
221001
中药饮片
使用单位
天津河西华津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
江西信健药业有限公司
2308010
中药饮片
经营单位
浙江江山百草堂医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
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240101
中药饮片
使用单位
屯昌县中医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
广西民生堂中药研制有限公司
230501
中药饮片
经营单位
广西梧州市杰迅医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
甘肃康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31225
中药饮片
使用单位
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甘肃省中医院
鸡血藤
/
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
220801
中药饮片
经营单位
吉林省诚泰医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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